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为加强对教育硕士承担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https://shkx.hubu.edu.cn/info/1015/4234.htm),现对教育硕士研究生2023年、2024年立项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教育硕士研究生于2023年和2024年经我校组织申报,获批主持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成果要求
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一般课题应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考虑到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承担的课题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级别上可适当降低要求。
2.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3.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4.研究成果必须源自课题研究。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交鉴定。
5.所有课题申请结题鉴定,均须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提交研究总报告。
三、结题方式
项目结题采取单位审查和专家审查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经形式和基本内容审查后提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组织专家采取通讯评审的方式对课题开展结题初评,审核合格后提交材料至湖北省教科院终评。结题通过者颁发结题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项目须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见附件),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须提供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书稿及合同、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装订要求同上。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4日前,将《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及研究成果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师范学院2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sszx@hubu.edu.cn。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27-88661793
附件:
1.结题材料(封面)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2024年6月15日新版本)
3.结题报告(封面)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参考目录
1-封面-结题材料.doc
2-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结题成果评审表(2024年6月15日新版本).doc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报告.doc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参考目录.docx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