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目的
举办湖北大学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旨在加强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师范生综合教育素质和教学能力提升,培养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锐意创新”的优秀教师后备力量,同时也为湖北省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
二、组织工作
在湖北大学本科生院的指导下,湖北大学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由师范学院承办,湖北大学教师教育实训教学示范中心负责竞赛的具体事务。
三、竞赛分组
竞赛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前九类)和体育、艺术等11个学科类别进行。其中,前九类分高中组和初中组,体艺学科参赛课程为中小学体育、美术课程,不再向下分组。竞赛以各学段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前九类中初高中语文、历史、政治(道德与法治)使用部颁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人教版教材,体育、美术课程使用教材不限。
四、参赛资格
参赛学生应为我校师范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已参加往届比赛的学生不可参赛。
五、竞赛程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在院内初赛基础上按要求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决赛时间一般定在每年10月中下旬。
六、竞赛内容
竞赛决赛包括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即席讲演、模拟上课及板书四大内容。参赛内容均以新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评分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个人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均为20%,优秀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由湖北大学教师教育实训教学示范中心评定,比例均为30%。
第十二届湖北大学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