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荆楚优师计划”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荆楚优师计划”(以下简称硕士“优师计划”)招生选拔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硕士“优师计划”招生选拔工作小组,负责招生选拔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选拔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招生选拔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三、申报安排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以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留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和其他不端行为记录。
(二)申报程序
1.9月6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于9月6日17:30前将符合学校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材料提交至师范学院218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8661793),逾期不予受理。
3.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四、选拔安排
(一)选拔时间及地点
选拔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选拔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二)选拔内容
选拔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知识考核
以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按照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排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招生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自我介绍2-3分钟。
(2)对话3-5分钟,关于学业经历、学术话题等。
3.综合素质考查
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治学态度、沟通表达、心理素质和教育情怀等综合能力,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个人思想品德、学业背景、实习实践、学业规划等。
(2)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由考官启封后为考生念题,考生选择其中一道题作答,答题时间为3-5分钟。
(3)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时间为5-6分钟。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各100分,计算总评成绩时,专业知识考核占比2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比1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70%,即:总评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2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70%,成绩保留2位小数。
2.9月9日—9月12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选拔的考生成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工作时间):027-88661793
邮箱:sfxyyjs@hub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3.按招生专业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的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考查成绩排序。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4.拟录取名单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联合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荆楚优师计划”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s://gs.hubu.edu.cn/info/1019/10796.htm)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湖北大学师范学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