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及《武昌区关于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权限及对象
(一)认定权限。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我校认定权限仅限高中教师资格,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武昌区教育局和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管辖,学校仅代收代交申请材料。
(二)认定对象。仅限学籍为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7月毕业)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在我校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提交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
二、相关条件标准
(一)学历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1.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条件。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注意: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4月10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受检者必须按要求完检,防止遗漏项目,每栏必须有医生签名,受检者确认签字处需手写签字,个人照片处由体检医院压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体检意见”两栏为“合格”结论,并盖医院体检公章(除“合格”结论有效外,其他任何结论无效,如:“基本合格”、“大致合格”均无效)。
特别提示: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体检结论的,均视为无效。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30日17:30。
受理范围:我校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不包含2025年免试认定申请人员)。
第二批次:6月16日上午8:30至6月20日17:00。
受理范围:仅限我校2025年6月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免试认定申请人员。
特别提醒:申请人如果报错批次,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网报注意事项
(1)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3)。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报名时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
(2)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注意:若上传照片格式、尺寸或人像比例不符合要求,须通过平台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否则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符合要求,影响归档和后续利用。(若直接修改照片文件后缀,未对照片文件格式进行调整,照片上传后会出现异常的红色,影响认定表生成)
(3)建议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名。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湖北大学”为现场确认点。申请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昌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为现场确认点。
特别提醒:对选择“认定机构”把握不准的,请及时致电88663361咨询,防止选择错误,报错会影响正常认定。
(4)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微信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5)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完成系统核验,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5月6日至5月12日(不含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二批次:6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师范学院(田家炳楼212室)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5版)》(见附件4),一式2份,需粘贴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使用电脑填写,电子版打印,签名处须用黑色水性笔手写。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内容需打印在1页A4纸上,加盖学院公章。
(3)注册信息完整且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姓名页与注册登记页信息需打印在1面A4纸上,加盖学院公章。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5)体检结论仅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1张A4纸正反打印,且需粘贴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并附全部体检化验单结果。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我校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加盖学院公章。
①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请人可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②参加我校2025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毕业生,须提供由我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1份。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粘贴在其中一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右上角,注意不要贴死。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1份,申请人本人手写正楷签名。
(10)《思想品德合格鉴定表》(附件6)2份,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的名单需分开制表,加盖学院党委章。
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在学院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我校现场确认点。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通知认定对象范围内的学生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和网上报名。
(二)网报结束后,师范学院组织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原件,将材料清单中(1)-(8)装入个人资料档案袋(封面统一使用附件7-8,其中档案号由现场确认点填写)集中提交,材料(9)(10)单独提交,不装袋。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四)各学院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见下表。
现场确认时间 |
现场确认学院 |
5月6日 (星期二) |
上午 |
外国语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
下午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 |
5月7日 (星期三) |
上午 |
师范学院、旅游学院、曼城联合学院 |
下午 |
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5月8日 (星期四) |
上午 |
文学院、物理学院 |
下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微电子学院 |
5月9日 (星期五) |
上午 |
体育学院、商学院、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下午 |
生命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5月12日 (星期一) |
上午 |
艺术与设计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下午 |
计算机学院、新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 |
6月23日 (星期一) |
全天 |
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物理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琦
电话:027-88663361
地址:师范学院综合办公室(田家炳楼224室)
附件:
附件1 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pdf
附件2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5版).doc
附件5 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 思想品德合格鉴定表(模板)(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高中和初中及以下分开制表).docx
附件7 档案袋封面(适合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doc
附件8 档案袋封面(适合免试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doc
湖北大学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湖北大学师范学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