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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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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编辑:刘晨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1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本科生院本科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如下(具体情况见附件1-3):

一、考试要求

1.请考生认真做好考前复习,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三者必须有其一,且图像清晰)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得自行变更考场。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不得违纪舞弊。一旦发现有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的,将依据《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二、办理缓考

符合缓考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考核前按要求办理课程缓考手续(附件4-5),具体要求见学校本科生院网页:http://jwc.hubu.edu.cn/info/1034/1124.htm缓考手续须在课程开考前办理完成,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附件1:师范学院2023-2024-2学期校本部及通识教育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安排.xls

 附件2:师范学院2023-2024-2学期转专业补(重)修通识教育学院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及学生名单.xls

 附件3:师范学院2023-2024-2学期2022级辅修心理学期末考试学生名单.xls

 附件4:湖北大学课程考核缓考申请审核表.doc

 附件5:湖北大学课程考核缓考申请操作指南.doc 


 

 

师范学院(田家炳教育学院)

2024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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