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湖北省教材委员会的通知》(鄂政办函〔2023〕13号),组织成立了湖北省教材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副省长担任,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会副主任。我院院长程斯辉教授受聘为该委员会专家委员,任期5年。
据悉,该委员会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委员由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负责人和公办普通高等、中等、中小学校负责人及部分知名教育专家组成。
湖北省教材委员会是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我省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而成立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统筹全省教材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我省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我省各地各部门教材有关工作,审查地方课程设置和地方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地方课程教材。
(审稿:祝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