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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简介




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简介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21  点击数:

一、竞赛目的

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是“学生以赛促学,教师以赛促教、以赛促研”的有力抓手,是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指导教师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良好平台。举办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旨在加强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师范生综合教育素质和教学能力提升,培养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锐意创新”的优秀教师后备力量。

二、组织工作

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教师教育联盟的指导下,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

竞赛委员会由湖北省教师教育联盟常务理事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规程、审定竞赛的命题及评分办法,竞赛选手、专家评委的选拔推荐及赛事的组织工作。

仲裁委员会由七个教师教育联盟秘书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负责有关竞赛争议事项的协调处理。

竞赛办公室设在承办高校,负责竞赛的具体事务。

三、竞赛分组

竞赛分为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物理组、化学组、生物组、政治组、历史组、地理组等9个主要学科进行,并分别分为高中组和初中组。以各学科各学段新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命题制卷,初高中语文、历史、政治(道德与法治)使用部颁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人教版教材。

四、参赛资格

参赛学生应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已参加往届比赛的学生不可参加当届比赛。各普通本科院校每个学科每个学段限推荐1名选手参赛。如果确有教育类师范生想报名其他学科的比赛,原则上可增加1个名额,但需提供学信网专业证明。

五、竞赛程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各院校在校内初赛基础上按要求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决赛时间一般定在每年11月中下旬,决赛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变化而及时调整。

六、竞赛内容

竞赛决赛包括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即席讲演、模拟上课及板书四大内容。参赛内容均以新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一等奖比例10%,二等奖比例20%,三等奖比例20%,优秀组织奖由竞赛筹备委员会评定,比例为20%。

第十一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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