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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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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文婧  编辑:张驰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02  点击数:

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校研字〔2017〕12号)文件精神及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我院对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开展学籍清理工作。现将学院及导师无法联系上或未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我院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拟按退学进行处理。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7月2日共3个月。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88661793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师范学院218室


湖北大学师范学院

2026年4月2日

 公示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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