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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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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朱琦  编辑:熊文哲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06  点击数: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市教育局《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8:00——6月8日18:00

现场确认时间:6月11日——6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师范学院(田家炳楼104室)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仅限湖北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且于今年6月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我校免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认定标准及流程

1.相关学院于6月7日上午11点前统一提交本院免试认定申请者1寸蓝底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用于制作《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建议提交毕业证书上的照片。

2.个人申报材料和学院统一提交材料参照学校主页《湖北大学关于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网址https://www.hubu.edu.cn/info/1071/46797.htm。其中,个人申报材料除信息核对表、体检表、照片、诚信承诺书为原件,其他材料均为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学院统一提交《思想品德合格鉴定表》2份,申报高中教师资格和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名单需分开制表,加盖学院党委章。

四、其他事项

1.今年6月未如期毕业者,将不能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

2.申请者单独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照片2张,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琦

电话:027-88663256

邮箱:149882456@qq.com

 附件 湖北大学2024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xlsx

湖北大学师范学院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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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电话:027-88663361 学工办电话:027-88663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