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师范生培养单位:
学校定于2024年1月10日对2021年立项的湖北大学师范教育教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答辩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立项的19个湖北大学师范教育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条件
1.必选条件:所有项目必须完成项目研究报告。
2.其他条件: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得肯定性评价的报告(有证书或说明材料)、课件、软件、调研报告、应用单位证明成果实践效果良好的证明材料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于2024年1月5日前报送至师范学院。联系人:朱琦,电话:88663256,邮箱:149882456@qq.com。
2.材料要求
(1)《湖北大学师范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23年湖北大学师范教育教研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需白色铜版纸封面,内容A4纸正反打印,胶装成册。项目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湖北大学,并标明项目来源为“湖北大学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编号)。
四、其他说明
验收结果将在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将上报本科生院审批并发文公布。学校将对所有通过验收的项目拨付第二批建设经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收回第一批建设经费。
附件1:2021年湖北大学师范教育教研项目.xlsx
附件2:湖北大学师范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x
附件3:2023年湖北大学师范教育教研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湖北大学师范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