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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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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
  编辑:刘晨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6  点击数:

各位考生: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我院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请考生认真做好考前复习,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三证必须有其一且图像清晰)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得随意变更考场。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符合缓考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考核前按要求办理课程缓考手续(具体要求见http://jwc.hubu.edu.cn/info/1034/1124.htm)。缓考手续须在课程开考前办理完成。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不得违纪舞弊。一旦发现有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的,将依据《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师范学院2022-2023-2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安排(本部和阳逻).xlsx

附件2:师范学院2022-2023-2学期转专业补(重)修阳逻校区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及学生名单.xls

附件3:师范学院2022-2023-2学期2021级辅修心理学期末考试安排及学生名单.xls

附件4:湖北大学课程考核缓考申请审核表.doc

附件5:湖北大学课程考核缓考申请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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