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2.负责我校部分师范专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含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及录取工作,以及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待定,这项工作在我院尚未开展,计划2023年开始实施)。
4.负责统筹安排全校师范专业本科生教师教育公共课相关工作。
5.负责师范专业本科生相关状态数据维护、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6.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含免国家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组考)。
7.负责师范专业认证相关工作(待定,以后会成立专门负责师范专业认证的办公室)。
8.完成学校、本科生院及师范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情况
师范生培养办公室主任:刘晨晨
联系电话:88663256
办公地点:田家炳楼213室